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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04 19:12:18 股吧网页版
芬尼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董意见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4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874785 证券简称:芬尼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指引第 2号》”)、《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上述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提名马腾为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指引第 2 号》《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指引第 2 号》《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名马腾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2、 关于提名杨明晖为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指引第 2 号》《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指引第 2 号》《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名杨明晖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广东芬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庄学敏、邱新、孔令辉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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