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公告编号:2025-051
证券代码:874783 证券简称:铭基高科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以及《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该上市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所处行业、主营业务以及核心技术展开,该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公司现有经营规模、管理能力、技术水平和财务状况等相匹配。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制造体系的智能化,丰富及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切实可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51
三、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设立,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有利于维护公司新老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该规划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建立健全完善、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及监督机制,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制定了相应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上述填补措施、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51
八、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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