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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9 17:34:23 股吧网页版
铭基高科: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9


公告编号:2025-062

证券代码:874783 证券简称:铭基高科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铭基高科”、“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为顺利推进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现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宜。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处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履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一切程序,包括向北交所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向北交所提出上市申请;

2、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股票的种类、发行股票的每股面值、发行股票的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定价方式、发行价格、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发行与上市时间、发行承销方式以及发行费用等,并全权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

3、制定、审阅、修订、签署及实施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相关公告及其他有关文件,全权回复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等监管部门和机构就本次发行上市所涉事项的问询及反馈意见;

4、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相关合同、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时的具体分配比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根据公司需要在发行前确定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

公告编号:2025-062

5、就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其他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及同意等手续;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中登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6、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修改《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或备案登记等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手续;

7、如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证券监管部门对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有新的规定,根据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事项作相应修改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

8、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对股价稳定预案进行调整;

9、其他上述虽未列明但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事项;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上述期限届满之日本次发行上市申请仍处于上市审核阶段,则本决议有效期延长至公司上市之日或本次发行上市申请终止之日。

二、同意董事会在上述第一部分授权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

1、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承诺函、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各中介机构的聘用或委任协议、相关公告及其他有关文件等;

2、为履行董事会上述被授权事项的相关职责,就具体事项授权具体办理的工作人员。

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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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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