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八月
目 录
目 录......1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6
第一节 股东......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16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0
第五章 董事会......24
第一节 董事......24
第二节 董事会......29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6
第二节 内部审计......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7
第八章 通知......38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0
第十章 修改章程......42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2
第十二章 附则......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东莞铭基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铭基”)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749192024E。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英文名称: Guangdong Mingji Hi-Tech Electronics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清湖头长富路 12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812.5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客户为导向,诚信创新为本。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与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不一致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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