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 2025-027
证券代码: 874783 证券简称: 铭基高科 主办券商: 招商证券
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换届基本情况
(一) 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王彩晓女士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26 日起生效。上述
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2,515,146 股,占公司股本的 67.22%,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彩晓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26 日起生效。上述
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2,515,146 股,占公司股本的 67.22%,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成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26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20%,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
象。
聘任余洁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26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6%,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王秋紫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26 日起生效。上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43,75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8%,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聘任徐毓湘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26
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9%, 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聘任袁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8 月 26 日起生效。上
公告编号: 2025-027
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3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2%,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备注:余洁友、王秋紫、徐毓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间接持有。
二、 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 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未导致公司
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同意聘任王彩晓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王成富
先生、余洁友先生、王秋紫女士、徐毓湘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徐毓湘女士
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袁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的提名、选举、
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资料,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
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
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
四、 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 2025-027
《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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