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1
证券代码:874775 证券简称:云岭光电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9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准则”)、 《武汉云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
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1/2 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其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且该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
会秘书负责。
第十条 公司可以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获取履职
所需的法律、会计和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须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
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七)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职责须至少包括
以下方面: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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