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9
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
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6)0100019号
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6)0100019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在 2025 年 12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以对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相关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问询函中需要本所回复的相关问题履行了核查程序,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 1. 收入确认准确性及季节性分布合理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发行人配网不停电作业技术服务业务存在先入场施工后履行招投标程序情况,即先获取客户出具的《工作联系函》后展开作业、再行履行招投标手续并签订合同,各期收入占比分别为 1.74%、7.34%、6.70%及 4.97%。(2)发行人合同资产-未结算配网不停电作业服务收入账面余额由
2022 年末 6,479.93 万元增长至 2025 年 6 月末的 11,667.79 万元,部分长期挂账,披露原
因为“客户预算限制,尚未结算”。(3)发行人发出商品中库龄一年以上的占比超过 86%,以意向发货为主、尚未签订合同,对应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下属供电局,主要为配网不停电作业专用车辆。(4)发行人收入确认单据存在签字不清晰或日期缺漏等情况,各期关键要素存在瑕疵的样本收入分别为 1,096.12 万元、578.16 万元、299.72 万元、448.87万元。(5)发行人对客户实行差异化质保条款。(6)发行人收入集中于第四季度、12 月。(7)发行人采购检测服务系部分客户对公司交付的专用车辆、设备及安防工具要求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收入确认依据充分性。请发行人:①结合具体合同约定及实际执行情况,说明各类业务的收入确认依据(签收或验收)及流程、所需周期、对应单据(签收单、验收单、工作票等)、是否签字或盖章、是否明确日期;说明与主要客户合同条款中“最终用户 ”、“业主”等对应的具体业务及交易主体情况,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主要客户非终端用户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现有收入确认政策下相关业务的控制权转移时点是否准确,并结合款项回收情况分析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说明报告期各期收入确认关键要素存在瑕疵的具体情形、所
对应的业务类型及原因,关键要素缺失情形下如何核实相关单据的真实有效性、收入确认的准确性。②说明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涉及的业务类型、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其收入确认周期较不需出具检测报告同类业务的差异情况,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的要求是否系行业通行做法、是否存在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形。③说明以“工作票”确认收入所涉业务类型、客户情况,该类业务开展或与该客户合作是否均通过“工作票”确认、“工作票”是否为行业内通用业务单据;说明“工作票”中价格、工作量、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相关的关键要素情况,以“工作票”开展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金额的准确性。
(2)收入确认准确性。请发行人:①说明最近一期合同资产核算列报的未结算配网不停电作业技术服务收入占当期技术服务收入比重提升的原因,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行业惯例,如与同行业核算列报存在差异,请测算对报告期关键财务指标核算列报的影响;结合第三方审计涉及收入金额调整情况,说明收入确认依据充分性及金额准确性。②说明通过合同资产核算列报的合理性,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政策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结合期后结算周期、回款情况分析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充分性,说明是否存在调节账龄或利用不同坏账计提方式减少坏账准备计提调节业绩的情形。③说明意向发货是否系发行人与客户合作通行做法,该客户对其他供应商是否存在意向发货的情况,可比公司同类业务是否也存在意向发货情形;说明发出商品-意向发货中包含的已中标项目、未中标项目的金额及占比情况、涉及的具体客户、产品类别及金额、出库时间、存放位置及时长、意向发货至合同签订、收入确认所需的流程、周期、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确认金额及准确性,较正常发货同类业务的差异及合理性;说明“要货通知单”与“意向合同”的关系,结合意向发货的价款谈判情况、最终销售实现情况、控制权转移时点及依据,说明收入确认时点、金额的准确性;说明是否存在长期未验收或签收的意向发货及具体原因,期后收入确认、成本结转、回款、退换货情况,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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