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公告编号:2025-129
证券代码:874773 证券简称:犇星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
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概况
2025 年 6 月 24 日,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回购协议》的通知。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2,830,176 股股份转让给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比例将从 0.786%变为 0.000%,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比例将从 6.936%变为 7.722%。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份拟发生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了《关于犇星新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
〔2025〕2600 号)。根据 2025 年 12 月 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权已于 2025 年 12 月
公告编号:2025-129
3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交易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海通创新证券 2,830,176 0.786% 0 0%
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雅仕投资 24,969,824 6.936% 27,800,000 7.722%
集团有限公司
上述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份,本次股份转让是以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备查文件
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犇星新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5〕2600 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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