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公告编号:2025-070
证券代码:874773 证券简称:犇星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 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吴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自2025 年 9 月 12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任免原因
因公司管理层职务调整,免去吴毅然先生财务总监职务,吴毅 然先生将继续在公司负责其他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吴勇为新任财务总监。
(三) 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吴勇先生,1973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公告编号:2025-070
科学历,会计师。2001 年 9 月至 2003 年 12 月,历任随州活化石生
物保健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04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犇星有限副总经理;2013 年 2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齐星
车身总经理助理;2018 年 1 月至今,任犇星有限及公司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2022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二、 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 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决策、管理水 平,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 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5-070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湖北犇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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