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关于重庆鼎工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
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重庆鼎工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并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现对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重庆鼎工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 关于经营业绩。根据申请文件,2023 年、2024 年,
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9,356.76 万元、68,205.20 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5,262.47 万元、5,510.06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26.74%、25.5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40.89 万元、12,993.46 万元;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 66.49%、73.41%。
请公司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关于
境外销售的要求进行补充披露。
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各期发电机组、通用发动机、其他终端、配件销售单价、数量总体变化情况;结合细分产品所属行业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收入波动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如
不一致说明合理性;(2)说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原因,结合公司收付款政策变化情况、财务报表间勾稽关系等进一步说明公司 2023 年及 2024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在手订单和期后经营情况(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现金流等)说明公司业绩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4)说明主要类别产品价格、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变化情况及对毛利率具体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 2024 年有所下滑的原因;(5)结合主要细分产品与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比较情况,说明差异原因,公司综合毛利率相对高于绿田机械、宗申动力、智慧农业的合理性。
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关于境外销售的要求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针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及程序,发函、回函、走访、替代措施的金额和比例、核查结论,对收入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2. 关于主要客户与供应商。根据申请文件,公司客户较
分散,同时通过直销(含 ODM)、委托代销、非买断式经销、电商等多种销售模式开展业务;主要供应商均在重庆,重庆嘉萌鸿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仟毅鸿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春
辉科技有限公司等普遍存在注册资本较小、未缴足、参保人数较少等情形。
请公司:(1)列表梳理报告期各期境内、外直销(自主品牌、ODM)、委托代销、非买断式经销、线上销售的具体金额、占比、毛利率比较情况;(2)说明委托代销与非买断式经销的具体区别,各模式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及收入确认依据,相关单据是否齐备,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及时点是否准确;(3)说明报告期各期公司新开发客户数量、老客户数量、老客户复购金额及复购率情况;对公司客户进行分层分析,说明不同层次客户数量及具体销售情况;说明公司客户较分散的原因,同时采用多种销售模式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4)说明公司通过亚马逊销售发电机组是否符合行业特点,公司与亚马逊等线上平台合作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式、主要权利义务、条款约定、开店及站点情况、账户注册、结算方式、信用期安排、交货与验收、退换货、仓储模式等,相关约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将亚马逊作为单一客户合并披露的原因,如披露有误,请修改;公司与亚马逊平台及与其他平台之间的合作情况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合理性;说明公司电商平台费列支的具体内容、定价依据、与收入的匹配性;(5)说明公司开展线上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刷单、虚构或操作信用评价等违反平台规定的行为,如存在,公司是否受到相关平台处罚,
公司的整改措施及执行情况;(6)列表梳理公司主要供应商中注册资本较少、未缴足,参保人数较少的具体情况,相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经营规模、员工情况、经营资质等,说明公司与其开展大额合作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产生潜在不利影响;(7)说明公司主要供应商均为当地小型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供应商是否对公司存在重大依赖,结合市场价格、同类产品第三方价格说明公司采购价格的公允性,公司及关键主体与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潜在关联关系、异常资金流转或为公司代垫费用情形。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资金流水核查情况;说明针对境外客户占比较高、客户分散、线上销售、非终端销售等采取的具体核查程序、金额、比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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