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关于重庆鼎工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二〇二五年七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对重庆鼎工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文件出具的《关于重庆鼎工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经收悉,重庆鼎工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工机电”或“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主办券商”)、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恒律师”或“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或“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重庆鼎工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文中的字体代表如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的修改 楷体(加粗)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1、关于经营业绩...... 3
2、关于主要客户与供应商 ...... 25
3、关于应收账款...... 56
4、关于存货......65
5、关于财务规范性 ...... 76
6、关于股权激励...... 84
7、关于其他事项...... 92
8、其他事项......141
1、关于经营业绩。
根据申请文件,2023 年、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9,356.76 万元、
68,205.20 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5,262.47 万元、5,510.06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26.74%、25.55%;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40.89 万元、12,993.46万元;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 66.49%、73.41%。
请公司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关于境外销售的要求进
行补充披露。
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各期发电机组、通用发动机、其他终端、配件销售单价、数量总体变化情况;结合细分产品所属行业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收入波动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说明合理性;(2)说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原因,结合公司收付款政策变化情况、财务报表间勾稽关系等进一步说明公司 2023年及 2024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在手订单和期后经营情况(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现金流等)说明公司业绩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4)说明主要类别产品价格、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变化情况及对毛利率具体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 2024 年有所下滑的原因;(5)结合主要细分产品与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比较情况,说明差异原因,公司综合毛利率相对高于绿田机械、宗申动力、智慧农业的合理性。
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关
于境外销售的要求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针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及程序,发函、回函、走访、替代措施的金额和比例、核查结论,对收入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公司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关于境外销售的要求
进行补充披露
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 公司财务”之“六、经营成果分析”之“(二)营业收入分析”之“2.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之“(2)按地区分类”
中补充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1)主要进口国和地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所涉主要国家及地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国家/地区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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