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证券代码:874766 证券简称:远征传导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安徽远征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安徽远征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安徽远征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
理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公司总经理工作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远征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诚信、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各
1 名,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四)全国股转公司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 3 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应
和总经理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
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长应授权 1 名董事代行总经理职责。
第七条 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第八条 总经理有权决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具体职责。
第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任,但不得通过辞任
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有关总经理辞任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必要时,公司内审部可对总经理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辞任的,需向总经理提交辞任报告,由总经
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应对公司因此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副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开展相应的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对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决定权;
(五)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八)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财务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分析和建议;
(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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