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74766 证券简称:远征传导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安徽远征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出具相关承诺及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安徽远征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关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的承诺
1、公司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公司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纠正并继续履行有关承诺或及时作出合法、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6-008
(3)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对公司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资或津贴的措施;
(4)如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公司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本企业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本企业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纠正并继续履行有关承诺或及时作出合法、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如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4)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不得转让(但因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本人/本企业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本企业的部分;
(5)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投资者进行赔偿。
公告编号:2026-008
2、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本企业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若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