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74766 证券简称:远征传导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安徽远征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安徽远征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上市”),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高效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负责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具体实施,履行相关的申请程序和其他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注册、同意等手续。
2、根据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核意见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和适当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定价方式、发行方式、发行时间、超额配售等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具体事宜。
3、批准、修改、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上市协议、声明与承诺、各种公告等。
4、负责办理审核过程中与监管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反馈意见回复等事宜。
5、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情况、政策调整需要,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项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调整;在发行人股东
公告编号:2026-009
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范围内,决定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
6、根据公司需要确定及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各股东的承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登记结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托管登记、流通锁定等事宜。
7、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作出必要和适当的修订;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的核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8、与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协商确定服务费用并签署聘用协议。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实施但会对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计划的中止或终止。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11、本次发行授权自本次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内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2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6 年 2 月 11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
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安徽远征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远征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6-009
安徽远征传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