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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1 17:38:07 股吧网页版
新视云: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1


公告编号:2025-051

证券代码:874762 证券简称:新视云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编号:2025-039)。出于谨慎性考虑,本公司现对该公告进行更正。

一、更正具体内容

更正前: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公告编号:2025-051

更正后:

六、被提名人江小三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符合下列条
件: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同时披露《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52)。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声明。

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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