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8 19:40:16 股吧网页版
金史密斯: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4752 证券简称:金史密斯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金史密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北京金史密斯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 号——财务信 息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涉及 2022 年度、
2023 年度、2024 年 1-6 月,2024 年年度及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
表及附注。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
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关联关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1)因前期公告文件未将北京小米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相关交易金额纳入关联交易金额进行披露,现予以更正。(2)公
司涉诉案件涉及预计负债计提不充分,现予以更正。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财务造假、财务内控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 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现金流量,有
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 会计信息。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公开发行并上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业绩承诺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对挂牌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的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 8000 万元,且持续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0%,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
正后的财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对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 1-6 月,2024 年,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2025 年 6 月 30 日和 2025 年半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557,947,541.68 75,000.00 558,022,541.68 0.01%

负债合计 196,670,523.34 500,000.00 197,170,523.34 0.25%

未分配利润 98,331,371.08 -425,000.00 97,906,371.08 -0.4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61,277,018.34 -425,000.00 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