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10-29
公告编号:2026-055
证券代码:874751 证券简称:宏景电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公重大遗漏,在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 年 10 月 27 日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定格投资者公公开发股股并在北京证证券易所所
市申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终止向本次不特定定格投资者公公开发股股并在北京证证券易所所市申请,是结格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特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特利影响,特存北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定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在同意将该议案提易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撤回不特定定格投资者公公开发股股并在北京证证券易所所 市
申请材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撤回不特定定格投资者公公开发股股并在北京证证券易所所市申请材料,是结格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特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特利影响,特存北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定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6-055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务林、古元峰、杨宠怀
2026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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