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公告编号:2025-117
证券代码:874751 证券简称:宏景电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斯瀛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
公告编号:2025-117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119)。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务林、古元峰、杨宠怀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芜湖宏景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122)。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务林、古元峰、杨宠怀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17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5 年 1-6 月的财务报告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现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 1-6 月的财务报告,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务林、古元峰、杨宠怀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非财务数据事项的议案》1.议案内容:
经自查,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作出如下更正:
1、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重大事件”之“二、重大事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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