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9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74751 证券简称:宏景电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芜湖宏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的议案》,并提交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9,020,000)股(含本 数,未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能发行的股份),且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 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 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 票数量(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585.30 万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本次发行的 股票数量不超过 4,487.30 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交所审核通过及 中国证监会同意后注册,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 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核
公告编号:2025-037
准、市场情况等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总投资额和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万元) (万元)
1 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49,685.42 44,360.09
2 研发中心及总部办公大楼建设项目 4,762.70 4,669.31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 计 59,448.12 54,029.40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成功,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将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关于股票限售期的要求。
(10)决议有效期:
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若在此期限内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决定,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尚需有关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11)其他事项说明
①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②战略配售:本次发行可以实施战略配售,具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③发行与上市时间: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决定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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