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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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134
证券代码:874747 证券简称:维琪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通过现场及电子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
我们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对《关于公司 2025 年 1-9 月财务报表
审阅报告的议案》内容的汇报,并经充分讨论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和实际经营状况,报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虎成、方超、马英
202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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