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3
证券代码:874746 证券简称:前景无忧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前景无忧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前景无忧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就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项出具了相关承诺,为保证承诺未来正常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主要股东分别出具了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如下:
一、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不进行公开再融资;
(3)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停止向未履行承诺的行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发放薪资或津贴,直接扣除其工资、奖金、补贴、股票分红(如有)等收入,用于履行赔偿责任,直至足额偿付为止;
(4)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由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
3、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其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
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3)本人在上述赔偿责任履行完毕前,本人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现金分红用于承担上述赔偿责任;
(4)如公司或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人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责任、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赔偿公司或投资者因依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公司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本人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