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3
关于徐州优力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徐州优力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徐州优力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优力同创”“拟挂牌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主办券商”)、金鹏家裔(横琴)联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与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审核。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回复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公开转让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公开转让说明书》修改的已用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说明及核查意见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补充披露、更新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1、关于营业收入。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4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680.85 万元、14,291.45 万元、5,515.27 万元,报告期内呈上升趋势;公司主要通过寄售模式对外销售。
请公司补充说明:(1)报告期各期转向轴承、轴连轴承产品单价、数量变化情况,结合公司产品定价原则、公司所属行业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等进一步说
明 2022 年公司转向轴承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与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说明合理性;(2)2022 年新增的高精密车热件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新增原因、涉及的主要客户情况、配套的技术和设备情况,是否具备可持续性;(3)其他业务收入中,受托加工业务、贸易销售、废料销售等具体金额及占比;受托加工业务涉及的具体客户及开展原因;结合贸易模式下权利及义务条款、权利及义务转移的时点及依据,说明公司贸易销售属于买断式的具体依据,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4)公司寄售模式销售涉及的具体客户、金额、占比,开展寄售模式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同业可比公司开展的具体情况;(5)细化并量化说明 2022 年公司收入、成本、毛利、期间费用等变化的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但净利润相对稳定的商业合理性;(6)结合在手订单及期后经营情况(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现金流等)、说明公司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针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及程序,发函、回函、走访、替代措施的金额和比例、核查结论,对收入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各期转向轴承、轴连轴承产品单价、数量变化情况,结合公司产品定价原则、公司所属行业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等进一步说明 2022 年公司转向轴承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与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说明合理性。
(一)报告期各期转向轴承、轴连轴承产品单价、数量变化情况
1、转向轴承产品单价、数量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个、元/个
产品 项目 2023 年 1-4 2023 年 1-4 月 2022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类别 月份 变动情况 变动情况
平面 单价 1.41 1.44% 1.39 -4.82% 1.46
轴承
类 销量 5,335.56 11.52% 4,784.60 178.09% 1,720.50
保持 单价 0.57 7.55% 0.53 -18.43% 0.65
架类 销量 2,223.18 3.72% 2,143.51 188.79% 742.24
单价 0.66 -25.84% 0.89 -12.75% 1.02
附件 销量 1,121.64 -10.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