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74739 证券简称:创世云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创世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创世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创世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投资(以下
简称“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创世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第三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投资事项的管理、实施、推进和监控;
第四条 公司在实施投资事项时,应当遵循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原则,与实际控制人和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并保证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公司应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第二章 投资决策范围
第五条 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投资事项包括:
(一)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二)收购、出售、置换其他公司股权;
(三)增加、减少对外权益性投资;
(四)证券投资(如股票、基金、债券等);
(五)委托理财;
(六)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七)持有至到期投资;
(八)其他对外投资。
第六条 投资项目涉及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应遵守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投资管理机构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投资作
出决策。
第八条 董事会主要负责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对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九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投资事项的具体实施,负责对投资事项实施的
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
第十条 公司总裁办和财务部为投资事项的日常管理部门。总裁办负责协助
具体业务部门进行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效益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跟踪分析等。财务部负责投资事项的资金调度、财务监控。
第四章 投资决策权限及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股东
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500 万。
本条规定的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
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第十二条 董事会有权就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在符合下列标
准之一时作出决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第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未超过上述第十二条金额的,由公司总经理在董
事长的授权范围内决定。
第十四条 公司在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照交
易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执行上条的规定。已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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