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74738 证券简称:彩龙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基本情况
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达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孚新材”)“高速超薄电容膜生产线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于近日获得政府补助资金 9,383,463.92 元。根据佛山市发展和
改革局于 2025 年 7 月下发的《提示函》、于 2025 年 8 月下发的《2025 年超长
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项目实施进度调度表》:达孚新材“高速超薄电容膜生产线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已获得 2025 年第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以下简称“国债资金”)支持,预计将获得国债资金补助 12,240,000.00 元。截止本公告之日,已获得上述政府补助资金 9,383,463.92 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 9,383,463.92 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公告编号:2025-033
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仍须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年度损益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彩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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