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公告编号:2025-044
证券代码:874736 证券简称:裕富照明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12 月 1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补充选举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任命华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华路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华路先生,汉族,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55所101室助理工程师、现代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开发中心主任、深圳三星SDI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部长、九朗光电(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东轩朗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研发总监,创联胜光电(广东)有限公司监事,河源轩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公告编号:2025-044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能有效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董事会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华路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本次董事会提名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裕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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