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874733 证券简称:万享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浙江万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行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万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
(二)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或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
(三)股权收购(含收购经济实体的权益)或资产收购;
(四)委托理财;
(五)证券及其衍生品等投资;
(六)基金投资(含认购基金份额或与专业投资者共同设立私募基金等);
(七)公司依法可以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及发展战略;
(二)有利于加快公司持续、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有利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
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对外投资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如下:
(一)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作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未经授权,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作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二)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与研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
(三)项目发起方为对外投资项目的前期调研部门,负责进行拟投资项目的前期市场调研与初步分析建议;
(四)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部门,以及委托理财事项的牵头部门及日常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筹措资金,按照协议投入资金、实物或无形资产等,对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完整的会计记录及详尽的会计核算,并对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进行评估。
(五)公司监事会、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监督、检查、审计工作。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决策程序。
第七条 拟投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0%以上,且超过1,500万元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拟投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0%以上;
2.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0%以上,且超过300万元;
上述交易涉及数额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还应通过股东会审议。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除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由总经理审批决定。总经理与决策范围内的投资事项有利害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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