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6 15:30:58 股吧网页版
深达威:关于辅导备案申报板块变更至北交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6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4729 证券简称:深达威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深达威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辅导备案申报板块变更至北交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3 年 11 月 9 日,深达威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于签订了书面辅导协议, 辅导机构为广发证券。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
简称“广东证监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材料,拟申报 板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 完成辅导备案

广东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材料予以受
理备案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辅导机构为广发证券。

(四) 变更拟上市场所或上市板块

公司基于公司自身主营业务、经营规模以及战略发展方向等因素,并在与 辅导机构广发证券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计划变更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公告编号:2026-004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辅导备案申报板块变更的议案》,2026 年 2 月 5 日,
公司己向广东证监局申请将辅导备案板块变更为北交所,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中将拟申报板块变更为北交所,辅导机构仍为 广发证券。
(五) 其他情况说明

辅导期内,广发证券按照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了辅导工作,公司积极参与、配合辅导 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辅导效果。自公司完成辅导备案之日起,广发证券在每个 季度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更新并向广东证监局报送辅导工作进展报告,说明辅 导期工作进展情况。广发证券向广东证监局共报送了第一至九期辅导工作进展 报告,公司的辅导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 1 年年度报告,最近 2 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6,204.56 万元、7,262.33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35.40%、28.86%,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公告编号:2026-004

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

(一)《关于深达威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拟申 报板块变更的说明》

(二)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深达威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