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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深达威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2

关于深达威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深达威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并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深达威科技(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公司股东及特殊投资条款。根据申报文件,
(1)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12 月,机构股东纵联优选、华
拓至盈、科创富民入股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刚等签署回购权等特殊投资条款。(2)力德玛一期为公司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请公司:(1)结合机构股东的入股背景及公司发展阶段、经营业绩、估值情况(如有)等,说明入股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入股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公司股东之间特殊投资条款效力安排情况,是否可能在审核期间或者挂牌期间恢复效力,如是,相关条款是否符合《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定,公司
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特殊投资条款。(3)补充披露股权激励流转及退出机制、授予价格、锁定期限、服务期限、激励份额、出资份额转让限制等具体内容,激励计划实施调整情况;激励对象的选定标准和履行的程序,实际参加人员是否符合前述标准、是否均为公司员工、出资来源,所持份额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纠纷,目前是否已实施完毕,是否存在预留份额及其授予计划。

请主办券商、律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结合入股协议、决议文件、支付凭证、完税凭证、流水核查情况等客观证据,说明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以及持股 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等主体出资前后的资金流水核查情况,并说明股权代持核查程序是否充分有效。(3)结合公司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存在明显异常以及入股背景、入股价格、资金来源等情况,说明入股行为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未披露的情形,是否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问题。(4)说明公司是否存在未解除、未披露的股权代持事项,是否存在股权纠纷或潜在争议,就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明晰”的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业务合规性。根据申报文件,公司存在部分产品暂未取得 CPA 证书的情况;公司正在推进相关专业环境检
测仪器产品的 CCC 认证申请工作。

请公司说明:(1)CPA 认证和CCC 认证所涉具体产品及其营收、利润占比,相关产品如果停止销售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2)公司业务资质与业务范围的匹配性,说明公司是否已取得开展业务所需资质,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使用过期资质等情形,是否存在生产销售无资质产品的情形,是否存在被处罚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公司经营是否合法合规。(3)上述事项是否影响公司与客户或供应商合作,是否存在相关纠纷或赔偿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公司在产品质量方面是否存在诉讼、投诉纠纷、负面媒体报道,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对产品质量的控制措施及有效性。(4)报告期各期通过招投标、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收入的金额及占比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公司订单获取方式和途径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的情形。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经营业绩。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各期,(1)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3,309.38 万元、34,114.24 万元和12,918.12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6,333.00 万元、7,451.18 万元

和 2,851.04 万 元 。 ( 2 ) 公 司 境 外 销 售 占 比 分 别 为
23.73%、27.14%和 26.11%。(3)公司销售模式主要分为ODM 模式、经销模式、电商模式,其中 ODM 模式销售占比分别为 62.64%、67.08%和 67.58%,经销模式销售占比分别为 27.14%、23.38%和 20.33%,电商模式销售占比分别为6.28%、6.35%和7.07%;其中,电商模式毛利率较高,2023年及 2025年1-5 月经销模式毛利率略高于ODM模式。

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境外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主要经营国家或地区、客户类型、实缴资本、实际控制人、市场地位及经营规模、合作年限、合作稳定性、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等;结合具体业务模式、销售模式、合同条款约定等,说明境外销售不同贸易方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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