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关于信联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信联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公司”或“信联电科”)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信联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招商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吴宏兴、周长征、孙越、陈明玮、汪军鹏、时良彦、丁镭、王晓丹、刘旭东,吴宏兴继续担任辅导小组组长。辅导工作小组成员 9 人均为招商证券正式员工,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联电科的历史沿革事项、内控规范事项、研发费用核算事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跟进公司前期整改落实情况。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期间内,招商证券对信联电科的辅导工作按照辅导计划进行。本期辅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如下:
1、辅导小组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访谈、网络核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对公司历史沿革、公司治理、业务技术、财务情况等方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2、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辅导小组持续跟踪制度的建立情况,及时解答公司提出的相关问题,协助公司建立和完善相关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
3、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新三板规则现场培训,持续向公司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督促辅导对象相关人员进行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的学习,促进其理解挂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充分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
4、辅导小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协助信联电科完成新三板挂牌的申报工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与会计师和律师积极开展辅导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招商证券会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对辅导对象开展了财务尽职调查及相关的规范性整改工作,招商证券会同律师事务所共同对辅导对象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及相关的规范性整改工作。共同督促辅导对象进行规范整改,按计划完成辅导目标。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对象目前已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并对诸如收入确认单据、研发项目管理、营业成本核算等财务内控管理事项进行持续完善。
招商证券与其他中介机构将持续对辅导对象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督促,督促发行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公司管理层的合规经营意识。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针对公司内部控制问题,经过前期的辅导工作,公司已经完善了内部控制机制,持续做到独立、规范运行。招商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将督促公司遵照执行相关内控规章、制度,帮助公司进一步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提高内控管理效率。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股转公司及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进行辅导工作。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内容包括:
1、辅导机构将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资本市场情况以及市场案例,及时向辅导对象通报最新的规范要求并提出相应的规范意见,督促辅导对象持续提升规范性;
2、持续推进信联电科新三板挂牌工作;
3、辅导机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就辅导前期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核查,督促并检验公司整改的具体情况,协助公司持续完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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