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74719 证券简称:华元科工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河北华元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华元科工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华元科工股份有限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非 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 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的 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的约束,其经济活动及合法权益受国家有 约束,其经济活动及合法权益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公司系由其前身 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廊坊华元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改制为股 公司系由其前身廊坊华元机电工程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在廊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131001601347317W。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
人。 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法定
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
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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