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公告编号:2026-006
证券代码:874717 证券简称:鹰峰电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及《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定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提高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融资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公告编号:2026-006
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定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发生的业务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资源,提升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故意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况。公司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定的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提名陈宇女士为公司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陈宇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宇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陈宇女士为公司董事,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通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对冲功能来规避主要原材料中有色金属价格的波动风险,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定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军岭、罗广建、蔡纯之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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