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4717 证券简称:鹰峰电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子公司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鹰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鹰峰”)拟将其位于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玉荷路 21 号不动产出售给宣城盛源住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盛源”),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5,50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一)的规定: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
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82,000.76 万元,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为 100,950.05 万元。本次交易出售的不动产作价 5,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 3.02%,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额 5.45%。
综上,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且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相关资产进行出售的情形。
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表决结
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未达到 50%,无需提交股东会表决。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不动产存在抵押情形,尚需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并进一步在不动产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不动产产权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宣城盛源住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后勤中心三楼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后勤中心三楼
注册资本:9,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
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
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
务);蓄电池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
租赁;柜台、摊位出租;房地产经纪;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城市绿化管
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法定代表人:李伟
控股股东:宣城开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宣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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