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874717 证券简称:鹰峰电子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
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签署了《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
“上海证监局”)提交了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国泰海通。
(三) 完成辅导备案
上海证监局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受理了公司提交的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
备案日期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辅导机构为国泰海通。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
公告编号:2025-005
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 2 年财务数据,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9,965.32 万元和 5,843.52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1.32%和 6.01%,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根据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为 2.94%(未年化),公司将持续通过改善客户结构和降本增效等措施以增强自身盈利能力,但若相关措施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公司可能面临不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
(一)《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上海鹰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