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874716 证券简称:金力传动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章节,删除部分条款中涉及“监事”“监事会”的相关表述,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上述修订因涉及条目众多,由于未影响实质内容,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部分修订不再逐项列示。
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八条 公司各发起人出资方式为 第十八条 公司各发起人出资方式为 净资产出资,出资时间为公司设立时 净资产出资,出资时间为公司设立时 一次性出资,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 一次性出资,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
总数为 48,000,000 股,面额股的每股 总数为 33,100,000 股,面额股的每股
金额为 1 元,各发起人的姓名/名称、 金额为 1 元,各发起人的姓名/名称、
认购的股份数、股份比例具体如下: 认购的股份数、股份比例具体如下:
…… ……
合计 4800 万股 合计 3310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 规定情形的除外。
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
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
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
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
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资本: 资本: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方式。
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 第二十八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制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 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公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
股份。 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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