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层 邮编:518038
电话:(0755)88265288 传真:(0755)88265537
电子邮箱:info@ sundiallawfirm.com 网站:www. sundiallawfirm.com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三板字(2025)第 005 号
致: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目 录
释 义...... 3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6
第二节 正 文 ...... 8
一、 公司的概况...... 8
二、 本次挂牌的批准和授权...... 9
三、 本次挂牌的主体资格...... 11
四、 本次挂牌的实质条件...... 12
五、 公司的设立...... 16
六、 公司的独立性...... 19
七、 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22
八、 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 44
九、 公司的业务...... 75
十、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76
十一、 公司的主要财产 ...... 83
十二、 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 ...... 91
十三、 公司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94
十四、 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95
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96
十六、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99
十七、 公司的税务 ...... 101
十八、 公司的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 ...... 104
十九、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107
第三节 结论意见 ...... 108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或说明外,下列使用的简称分别代表如下全称或含义:
简称 全称或含义
金力传动/公司/股 广东金力智能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金力变速科技股
份公司 份有限公司”)
金力有限/有限公 惠州市金力电机有限公司,系股份公司前身
司
惠州金力 惠州市金力变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惠州市金力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湖北金合力 湖北金合力机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深圳金力 深圳金力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金合力合伙 惠州市金合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金力一号 惠州市金力一号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金力二号 惠州市金力二号企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股东
浙江荣泰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的股东
威尔仕咨询 深圳威尔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的股东
横琴瑞施 珠海市横琴瑞施成长创业投资基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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