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浙江阿波罗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1

关于浙江阿波罗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浙江阿波罗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浙江阿波罗运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关于产品质量诉讼。根据申报文件:(1)公司与JOSEPHGONSOULIN、FARLYALTIDOR 等存在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相关诉讼尚未有判决结果;(2)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儿、徐凯出具承诺,如公司在 JOSEPHGONSOULIN 案件涉及赔偿责任,将由其承担相关责任且不向公司追偿。

请公司:(1)具体说明上述诉讼的背景原因、基本案情及审理进展,公司在诉讼中可能承担的赔付责任;上述诉讼所涉产品类别,报告期内形成的销售收入、利润金额及占比情况,是否为公司核心产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停止销售、全部召回的潜在风险,是否可能进一步引发其他客户的赔付
请求及诉讼纠纷,公司是否可能因诉讼所涉的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措施;结合公司在诉讼中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潜在的赔付风险等,量化分析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业绩的影响,是否构成公司申请挂牌的实质性障碍;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资信情况,其出具的责任承担承诺是否具有可执行性,是否具备充分的承担能力;(2)说明除上述诉讼外公司报告期内及期后是否存在产品质量相关的消费者投诉、民事纠纷、行政处罚,是否发生产品召回事件,如是,说明具体情况,公司是否可能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其有效性;(3)依据业务环节、产品类别、产品销售地的法律规定及监管政策,说明公司是否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许可、备案、认证,公司产品是否需要并取得登记或注册,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即从事相关业务或超出资质范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生产经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业政策和监管要求,公司保障产品安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质量管理措施及其有效性、可执行性;(4)说明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上述事项(1)至(3),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4),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历史沿革。根据申报文件,(1)浙江嘉爵曾代阿波罗运动休闲持有公司股权,2008年7月前述代持还原;(2)
2006 年 1 月,公司完成验资后通过向永康市先锋铜铝制品有限公司、永康市东兴金属材料经营部等主体出具汇票的方式将 6,286 余万款项转出,用于归还阿波罗运动休闲的出资借款,截至 2016 年 3 月,阿波罗运动休闲已将前述借款陆续
归还公司;(3)2007 年 11 月、2013 年 6 月,公司减少注册
资本;(4)2008 年 1 月、2012 年 10 月,公司分别吸收合并
阿波罗车业及阿波罗运动休闲。

请公司:(1)说明浙江嘉爵为阿波罗运动休闲代持的原因、商业合理性及合法合规性,公司实际情况及代持还原后的股权结构是否实际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相关法律规定及监管要求,如不符合,公司是否可能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相关代持还原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取得全部代持人与被代持人的确认;(2)说明阿波罗运动休闲实缴注册资本后即将注册资本转出的合法合规性,是否构成抽逃出资,是否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是否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及法律风险;结合阿波罗运动休闲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说明阿波罗运动休闲归还借款的款项来源及其真实性、有效性,是否利用减资归还借款,是否损害公司利益,公司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注册资本是否充足;(3)说明公司减资的背景、履行程序及债务处理的合法合规性,是否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是否通知债权人,是否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4)说明阿波罗车业及阿
波罗运动休闲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及实缴资本情况、主要业务及实际开展情况、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性等,公司吸收合并阿波罗车业及阿波罗运动休闲的背景原因,相关资产、业务、负债转移情况及职工安置情况,相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资产权属或债权债务等方面的争议或潜在纠纷。

请主办券商、律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结合入股协议、决议文件、支付凭证、完税凭证、流水核查情况、分红款流向等客观证据,说明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及持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