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目 录
一、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第 3—10 页
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第 11—14 页
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16056 号
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海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大海天公司披露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大海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5〕186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大海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大海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5〕186 号)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对华大海天公司 2022 年度、
2023 年度、2024 年 1-6 月、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重要差错更正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期发现重要前期差错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5〕18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6
月、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前期差错事项及更正情况
(一) 将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收票据贴现净额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调整至筹资活
动现金流量列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现金流量的分类》规定,若银行承兑汇票
贴现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因票据贴现取得的现金在资产负债表中应确认为一项借款,该现金流入在现金流量表中相应分类为筹资活动现金流量;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相关现金流入则分类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公司对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部分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现金流列示的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具体调整如下:
1.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6 月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现金流量调整
项 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调整前金额
未终止确认票据贴现 调整金额 3,212,052.92 13,903,363.33 8,858,206.82
净额
调整后金额 3,212,052.92 1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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