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74707 证券简称:嘉乐智能 主办券商:华源证券
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审查函(2026)2 号)
收到日期:2026 年 2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6 年 2 月 10 日
作出主体:其他(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审查部)
措施类别:其他(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主体
有限公司
张宝恒 董监高 董事长,董事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6-011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嘉乐智能先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土地房产向子公司增资、后向无关联第三方出售子公司、母公司同步处置机器设备等事项。公司转让三家子公司资产总额合计为 68,459.89 万元,出售设备的账面价值为 3,610.50 万元,合计为72,070.3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62.53%,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十、三十六、三十八条规定。
张宝恒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决定:
对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张宝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全国股转公司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公司应当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
特此告诫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6-011
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针对存在的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积极予以整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已进行深刻反省,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要求,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风险意识,确保公司治理规范,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审查函(2026)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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