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74699 证券简称:斯比特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斯比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现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夏代力先生、刘春宣先生、刘翔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25-029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李诗田先生、曹泮天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诗田、曹泮天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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