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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2 18:50:44 股吧网页版
图特股份: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2


证券代码:874697 证券简称:图特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

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发
展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八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置投资发展部,负责战略发展委员会决
策事宜的前期准备工作;如未设置的,前述工作由公司总经办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十一条 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四)其他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战略发展委员会决定应当由委员会主任履行的职责。

第十二条 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委员会成员代行其职
权。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总经办负责作好战略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期项目分析评估准备
工作,提供以下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总经办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发展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重大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后,应将议项、备忘等法律文书草案上报总经办;

(四)由总经办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发展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总经办提供的可行性报告和资料召开会议,
并将会议结论及形成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总经办。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活动分为常规会议和临时会议,常规会议一般
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十六条 董事长、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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