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证券代码:874697 证券简称:图特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
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战略发
展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八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置投资发展部,负责战略发展委员会决
策事宜的前期准备工作;如未设置的,前述工作由公司总经办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定。
第十一条 委员会主任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审定、签署委员会的报告;
(三)代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四)其他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战略发展委员会决定应当由委员会主任履行的职责。
第十二条 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指定一名委员会成员代行其职
权。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总经办负责作好战略发展委员会决策的前期项目分析评估准备
工作,提供以下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总经办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发展委员会备案;
(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重大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后,应将议项、备忘等法律文书草案上报总经办;
(四)由总经办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发展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根据总经办提供的可行性报告和资料召开会议,
并将会议结论及形成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总经办。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活动分为常规会议和临时会议,常规会议一般
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十六条 董事长、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