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公告编号:2025-067
证券代码:874697 证券简称:图特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
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一般规定
公告编号:2025-067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口头、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投票表决,也可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
第三章 审核事项与会议记录
第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告编号:2025-067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除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事项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记录如下事项:
(一)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现场检查的内容等;
(三)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四)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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