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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2 18:37:05 股吧网页版
图特股份: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2


证券代码:874697 证券简称:图特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5 月 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及其他相关主体(以下合称“承诺人”)的作出承诺、 履行承诺等行为的规范性,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承诺是指承诺人就重要事项向公众或者监管部门所作的保证和相关解决措施。承诺人在公司申请股票挂牌、股票发行、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等过程中就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资产注入、股权激励、盈利预测补偿条款、股票限售、解决产权瑕疵等事项做出的承诺均构成本制度中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将承诺人的承诺事项单独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的专区披露。

第二章 承诺作出

第四条 承诺人做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具体、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并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要求。

第五条 承诺人在做出承诺前应分析论证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不得承诺根据当时情况判断明显不可能实现的事项。

第六条 承诺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的,承诺人应明确披露需要取得的审批,并明确如无法取得审批的补救措施。

第七条 承诺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一)承诺的具体事项;

(二)履约方式、履约时限、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防范对策、不能履约时的责任;

(三)履约担保安排,包括担保方、担保方资质、担保方式、担保协议(函)主要条款、担保责任等(如有);

(四)履行承诺声明和违反承诺的责任;

(五)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承诺事项应当有明确的履约时限,不得使用“尽快”“时机成熟” 等模糊性词语;承诺履行涉及行业政策限制的,应当在政策允许的基础上明确履约
时限。

第三章 承诺履行和信息披露

第九条 承诺人不得利用承诺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承诺人作出承诺,有关各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相关信息,保证所披露或者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 承诺人作出承诺后,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不得无故变更承诺内容或者不履行承诺。

第十二条 承诺人应当于承诺履行条件即将达到或者已经达到时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三条 承诺人应当关注自身经营、财务状况及承诺履行能力,在其经营财务状况恶化、担保人或者担保物发生变化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其无法履行承诺时,及时通知公司,说明有关影响承诺履行的具体情况,同时提供新的履行担保,并由公司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及进展情况。如果没有已披露承诺事项,公司应予以说明。

第十五条 董事会应当积极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承诺人违反承诺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主动、及时要求承诺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 承诺履行的特殊情形

第十六条 承诺人应当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承诺的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

第十七条 下列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

(一)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作出的承诺;

(二)除中国证监会明确的情形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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