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证券代码:874697 证券简称:图特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5 月 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持续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二名,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六条 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八条 独立董事及其候选人应当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得存在《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并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六)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公司及其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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