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证券代码:874697 证券简称:图特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广东图特精密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就向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就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季度财务报表审阅机构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是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考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结合主营业务,与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且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对《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于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监管政策的要求,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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