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874696 证券简称:肯特合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株洲肯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株洲肯特硬质合金股份 第一条为维护株洲肯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 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 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株洲肯特硬质合金有限 有关规定,由原株洲肯特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的方式发 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株洲 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
营业执照。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30200796851934H。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的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的
董事长。 董事长。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
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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