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3
株洲肯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肯特”或“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组建了由刘令、张晓、聂二浩、蓝东方、易珂和曾昱文组成的辅导工作小组担任本期辅导工作,其中,刘令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刘令与张晓为保荐代表人。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本期辅导的时间
2024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
2、本期辅导的方式
在本阶段的辅导工作中,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联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结合株洲肯特的具体情况,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开展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讨论会以及出具备忘录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新三板挂牌,并将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相关审核问询函后按照相关规定时间回复。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辅导协议规定的各项职责,按照辅导计划组织实施辅导工作。
1、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通过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商业模式、经营目标和计划、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公司产品及用途、公司业务所依赖的关键资源、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公司如何获取收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发展目标等内容进
行调查;
2、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查阅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税务登记证、工商年度检验等文件、公司设立及近两年一期股权变动时的批准文件、验资报告等资料,对公司合法合规情况进行调查;
3、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键人员等主体进行了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要求、财务规范、完善公司治理、承诺履行和规范运作等。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间,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会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序开展了辅导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了既定的辅导计划并取得了符合预期的辅导成果。公司辅导对象能够充分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公司严格贯彻执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其他中介机构提出的改进建议,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公司各方面规范运作情况得到有效改善。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通过前期的辅导工作,公司根据辅导机构的建议,已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和业务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公司根据辅导工作小组的建议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比较科学的划分了各个部门的责任权限,形成了互相制衡的机制。公司现有内部组织结构较合理、健全,公司法人治理规范。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工作小组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将持续跟进对辅导对象的培训工作,包括对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学习。此外,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辅导工作小组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跟进辅导对象相关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督促其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及相关内控制度,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保持不变,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跟进公司新三板挂牌工作,同时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和辅导协议约定,通过现场沟通、中介协调会、案例分析、电话答疑等方式及时、充分地向辅导对象传达最新监管政策和资本市场动态,帮助辅导对象全面学习并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梳理规范与责
任意识。
特此报告,请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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