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1
株洲肯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肯特”或“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组建了由刘令、张晓、李海龙、蓝东方、易珂和曾昱文组成的辅导工作小组担任本期辅导工作,其中,刘令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刘令与张晓为保荐代表人。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1、本期辅导的时间
2、本期辅导的方式
辅导期间,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联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结合株洲肯特的实际情况,通过集中授课、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多种辅导方式对株洲肯特及其接受辅导人员进行辅导。主要辅导方式如下:
(1)辅导小组对发行人进行了集中授课辅导,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证券市场知识内容;
(2)辅导小组通过与公司组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发行人重点问题召开专题讨论会并出具专题备忘录等形式,推动发行人对公司内控制度持续补充完善、提高企业的经营规范水平。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辅导小组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辅导协议规定的各项职责,按照辅导计划组织实施辅导工作。
1、核查公司辅导整改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计划逐项开展尽职调查
工作,通过访谈、调研、收集资料等方式,持续跟踪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整改情况,并对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变化情况、关联交易、税收、环保、知识产权的法律权属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核查;
2、督促辅导对象对资本市场相关理论知识进行深入学习
辅导小组结合既定辅导计划和实际情况持续推进辅导工作,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通过现场授课、专题讨论、针对性答疑等方式,加深其对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并清晰认识和理解公司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3、加强资本市场审核动态学习
持续并及时向公司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结合交易所发布的《上交所/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及近期同行业企业 IPO 审核案例对公司重点事项的审核关注要点进行梳理总结,加强辅导对象对 A 股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理解。
本次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均按照向贵局备案的《关于株洲肯特硬质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报告》稳步实施,不存在较大差异。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间,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联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序开展了辅导工作,通过中介协调会的形式,针对公司尚存在的需要整改规范的事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沟通与跟进,并协助辅导小组督促辅导对象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协助辅导对象建立和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通过前期的辅导工作,辅导对象相关人员对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有所提高,能够对相关案例有深入理解,法制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但仍需进一步学习独立性、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董监高持股等专项法律法规,充分理解发行上市要求及自身所应承担的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义务。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辅导小组就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重要问题整改规范情况进行了核查,通过召开中介协调会议,对辅导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就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点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公司正在积极配合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经过本阶段的辅导工作核查结果,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规
范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一定的改善和提升空间,因此,辅导小组将联合其他中介机构,协助公司继续完善内控制度和内控执行情况,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辅导小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跟进辅导对象的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就核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公司落实、整改。
下一阶段主要辅导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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