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1
关于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主办券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
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维达”“申请人”“公司”)会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同。
2、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3、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对申请文件的补充或修改 楷体(加粗)
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
根据申请文件,2023 年、2024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0,191.79 万元、30,468.06
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4,267.27 万元、4,651.18 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37.04%、32.02%;境外销售占比分别为 61.54%、45.80%。
请公司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关于境外销售的要求进行补充披
露。
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成本(材料、人工、制造费用)、期间费用、毛利、净利润变化情况,量化分析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报告期各期主要类别模具、模具配件单价、数量变化情况,结合所属行业及下游汽车行业发展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收入波动的原因,与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说明合理性;(3)结合在手订单和期后经营情况(收入、净利润、毛利率、现金流等)说明公司业绩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4)说明报告期各期主要产品价格、材料、人工、制造费用等变化情况及对毛利率具体影响,公司 2024 年毛利率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5)结合公司业务及细分产品进行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细化说明公司毛利率与瑞鹄模具存在明显差异、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合理性。
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按照《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关于境外销
售的要求进行补充核查,发表明确意见。
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说明针对营业收入的核查方式及程序,发函、回函、走访、替代措施的金额和比例、核查结论,对收入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成本(材料、人工、制造费用)、期间费用、毛利、净利润变化情况,量化分析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成本(材料、人工、制造费用)、期间费用、毛利、净利润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较 2023 年变动情况
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 30,468.06 30,191.79 276.28 0.92%
营业成本 20,712.82 19,008.55 1,704.27 8.97%
其中:直接材料 12,576.20 11,768.70 807.51 6.86%
外协加工费用 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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