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1
关于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发行人”)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对象与国信证券签订的《宁波赛维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辅导对象与国信证券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国信证券委派谢晶晶、徐振飞、郭华敏、平文馨、游莹莉、姬蕊、杨欣颖及陈滢旭等 8 位辅导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发行人进行辅导,其中由保荐代表人谢晶晶担任辅导工作小组负责人,本期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上述人员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已于2023年12月15日对发行人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第一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至
2024 年 3 月,第二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4 月至 2024 年 6 月,第
三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第四期辅导工作时
间为 2024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第五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5 年 1
月至本报告出具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结合尽职调查的实际情况,采取了灵活有效的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不定期组织开展三方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项辅导、日常交流沟通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对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辅导对象进行整改和规范。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工作小组整理并传达最新的证券市场动态和监管政策变化,加深辅导对象对最新法规及监管要求的理解,提高发行人及“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特别是上市审核、发行监管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断提高辅导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督促其树立资本市场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证券市场动态,为发行上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进一步督促发行人健全财务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做到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能相互印证、底层数据方便获取及分析,以实现业务记录的可核性,对收入进行全链条核查,以验证数据有效性;
3、持续开展主要客户、供应商的走访核查工作,并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9 号》等法律法规,推动发行人进一步完善研发活动和研发人员认定制度、研发业务流程、研发项目管理、研发人员管理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4、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需规范的主要问题,督促辅导对象从各
方面规范运作。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辅导期内,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了尽职调查等工作,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配合了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机构持续关注发行人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以及国际贸易摩擦等外部环境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关注其未来发展目标和规划,明确其在超大型一体化压铸模具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对发行人内控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发行人积极落实相关内控制度的改进与执行。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持续完善并进一步保持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前期尽职调查及辅导工作中,发行人逐步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发行人基本能够做到规范、独立运行,鉴于上市公司具有更高的财务规范要求,辅导工作小组将督促发行人继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并遵照执行有关内控规章、制度,帮助发行人不断提升治理和管理水平。
2、关注发行人业绩情况,进一步开展财务核查工作
一方面,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跟进发行人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依照相关监管要求综合分析、评估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因素,督促发行人对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制定相关制度或规程;另一方面,辅导小组亦将继续全面深入核查发行人财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盈利能力分析、现金流量情况、主要资产和负债状况、资金流水核查、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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