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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0 18:00:51 股吧网页版
科建股份: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0


公告编号:2025-077

证券代码:874684 证券简称:科建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科建高分子材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科建高分子材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
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建高分子材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和董
事会批准任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公告编号:2025-077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的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资、权、利”的统一;

(三)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和决策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在本公司领取实际报酬的董事的薪酬;独立董事的津贴由董事会根据市场化水平、同地区、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综合因素讨论拟定,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并实施各年度薪酬考核工作。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支付方式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度或季度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对应的公司内部考核办法执行,除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建议的除外,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对应的公司内部考核办法执行。

第八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告编号:2025-077

第四章 薪酬管理与调整

第九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
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岗位变动的,离任及接任
者以任免决议的时间为准,按月计算其当年薪酬。

第十一条 在公司担任工作职务并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按规定承担个人应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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